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,规范锦州市中心医院行业行为,提升服务质量与公信力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监督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社会监督员7名
二、招聘范围
年满18周岁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关注锦州市中心医院发展,具备良好沟通表达与监督评议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(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工作者、行业专家、社区工作者、普通群众等)。
三、岗位职责
1.监督本院在依法执业、规范服务、流程公开、收费合规、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,时发现并反馈存在的问题。
2.收集社会各界对本院服务质量、管理水平、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并客观准确反馈。
3参与本院组织的监督检查、座谈研讨、政策解读等相关活动,积极建言献策。
4.协助本院开展政策宣传、服务引导等工作,增进社会公众对相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5.严格遵守监督工作纪律,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,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或从事其他违规违法活动。
四、任职要求
1.政治素质过硬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。
2.年满18周岁,身体健康,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的时间和精力(退休人员、自由职业者优先考虑)。
3.了解并关注本院相关工作,具备一定的观察分析能力、沟通表达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。
4.坚持原则、公道正派,敢于较真碰硬,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。
5.无违法违纪记录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;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(避免利益冲突)。
6.熟练使用手机、电脑等基础办公设备,能配合完成意见反馈、材料提交等工作。
五、聘任期限
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,聘任期限为2年,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;中途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的,可申请解聘。
六、权利与保障
1.获得开展监督工作所需的相关政策文件、工作指引等资料。
2.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培训、调研、座谈等活动,提升监督能力。
3.监督工作中享有知情权、建议权、批评权,其反馈的合理意见建议将被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。
4.对履职优秀的社会监督员,将予以表彰奖励。
七、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(逾期不再受理)。
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。报名地址:锦州市中心医院医务部,报名电话:0416-2393037。
3.报名材料: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其他可证明个人资质、能力的材料(如:职称证书、荣誉证书等,可选)。
八、选拔流程
1. 资格审核: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;
2. 面试/座谈: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或座谈,了解其履职意愿、能力素质等;
3. 公示聘任: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(公示期5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放聘任证书,明确履职要求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任资格;
2.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勿相信任何第三方有偿推荐信息;
3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中心医院所有,未尽事宜可联系咨询。
咨询电话:0416-2393037
咨询时间:工作日 [8:00-16:00]
招聘单位:锦州市中心医院
2026年01月13日